中物联集团招募组建全国各省市区域物业子公司的通知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经历过三年疫情的洗礼,行业稳如泰山,却又延伸中更多的业主与市场需求,在一个城市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产业,使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是中物联物业集团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与责任。

中国物业服务行业的春天来到了,中物联的春天来到了!

现面相全国各地市组建公司如下:

一、合作项目:

共同组建成立“中物联物业集团(地市)有限公司,区域独家经营,独立核算,由城市合伙人负责该城市物业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股份分配

中物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品牌使用费及现有市场资源等无形资产入股,持有公司---%的股权,此股权增资扩股,股权不变。

合作方以地域优势及前期资金投入和后续资金融、投资等优势资源入股,持有中物联物业集团(地市)有限公司---%股权。

三、合作资格:

1、合作方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与人脉资源

2、有自主创业经历及企业管理经验

3、有事业心、有格局、执行力强。

4、公司组建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

四、对外宣传:

统一商号、统一管理、统一宣传、统一培训、统一形象。

五、财务要求:

配合集团总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要求做好财务,为中物联物业集团上市做好准备。

六、各方职责:

1、中物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中物联物业集团(XX市)有限公司承接物业项目后的招投标、指导、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市场形成后,可全部转交中物联物业集团(XX市)有限公司负责。

2、城市合伙人出任中物联物业集团(XX市)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协调董事意见,主持中物联物业集团(XX市)有限公司工作,并全面负责中物联物业集团(XX市)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

3、合作方负责为设立中物联物业集团(XX市)有限公司向当地主管部门申办企业经营的一切合法手续。

4、合作方委派财务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监控、计划和安排,确保公司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对股东双方的公开,并将公司每个月的财务报表按月及时送达各股东;

中物联物业集团真诚欢迎您的参与,更希望您能提出更多适合市场发展的意见或建议如需细则,请来电索取。

               中物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